2月22日,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》發布,文件指出,要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作用,扎實有序做好鄉村發展、鄉村建設、鄉村治理重點工作,推動鄉村振興取得新進展、農業農村現代化邁出新步伐。
一是堅持鑄魂賦能,持續提升基層組織建設質量。推動基層黨組織評星定級、晉位升級,加大黨群服務陣地建設力度,加快解決陣地不足的問題,大力提升基層干部能力素養,為基層黨組織強化引領服務提供有力支撐,持續強化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力。
二是堅持系統推進,持續構建基層治理工作體系。積極推動鎮街管理體制機制改革,以基層綜合網格管理體系建設為依托,整合基層治理資源和職能要素,構建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和鄉村振興“平臺化”治理格局。
三是堅持目標導向,持續提升基層鄉村治理效能。以鄉村振興任務為主要目標牽引,以績效創新為抓手激發村(社區)干部隊伍活力和強化工作成效。以基層民主決策制度為切入點,深入推廣“四議兩公開”,持續提升基層治理效能,推動黨建引領鄉村振興向縱深發展提升。(魏松)

